天津三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 2022-07-29 14:49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药物警戒活动(以下统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监督管理工作,日前,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依法监管、统筹规划、持续完善的原则,深入推进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监测制度机制,落实监测报告责任,提升监测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管的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公众用药安全。


  《实施方案》围绕完善各级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责任体系,以及构建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专业技术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医疗机构分别依法履行相关监测责任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监测工作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监测评价能力、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医疗机构监测报告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公众参与、落实监测评价任务、强化调查处置工作等9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深化责任落实,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落实全生命周期质量风险防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开创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管工作新局面。(杨菲)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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