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 国家医保局明确2023年集采重点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集采覆盖面,到2023年底,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
《通知》要求,要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规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工作;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经充分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根据《通知》,2023年国家医保局将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鼓励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促进价差公允合理,并统一采购周期;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
《通知》还要求,要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照 “一品一策” 的原则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将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此外,《通知》还对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优化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支撑等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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