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贵州省药监局通告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西藏神猴药业2批次药品上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10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检验,共有5批次药品检查不符合规定。其中,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神猴药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公告》,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生产的九味青鹏散(批号:20221201)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微生物限度系对非直接进入人体内环境的药物制剂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
“药品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通常是其中含有微生物或存在条件致病菌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可能会使人在服用后产生胃肠不适等不良反应症状。”一位药品检查员表示。
此外,西藏神猴药业另有1批次药品上榜。
生产批号为20210501的十味黑冰片丸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记者于4月11日上午致电该公司,电话响铃2声后被挂断。
企查查显示,西藏神猴药业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阿旺洛桑,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保健品、藏成药),常用藏药,藏药材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通告》,另有3批次药品检查不符合规定,分别为:
标示为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白凤丸(批号:20221005)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独活(批号:2308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半夏(批号:210101)浸出物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贵州省药监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刘鹤)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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