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成绩显著
“十二五”以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以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载体,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健全了食品药品质量追溯链条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链条,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监管事业成效显著。
(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省级层面机构改革方面,组建了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办),明确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组建了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国家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省以下机构改革方面,取消了工商、质监省以下垂直管理,整合了县(市、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3家执法力量,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办牌子),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组建了市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和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其直属事业单位;在乡镇(街道)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健全了监管体系,落实了监管责任。
(二)药品远程监管效率大幅提升。江西省局切实加强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将药品电子监管融入“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之中,并完成了城乡一体电子监管平台的升级,初步形成了强大的统计报表功能、药品流向追溯功能及综合查询功能,进一步加速了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提高了药品监管效率。
(三)药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局充分整合了监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药企业等多种资源,完成了《江西省中药材标准(2014版)》编制工作。该书收载了江西本地特色中药材及企业原料中药材和现行版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共189个,广泛采用现代先进的分析检测技术和方法,并结合传统经典鉴别方法,有效控制中药材质量。2014年版标准较1996年版收载品种增加103个,数量增加一倍多;标准内容涵盖中药材质量控制的各个方面,检验方法先进实用,内容丰富翔实,为该省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提供了法定依据,为利用药材资源优势研制新药提供了标准支撑。
(四)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初步形成。江西省创新监管机制,以大力推进信息化为手段,基本建立起一条全过程可追溯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链条。已建立1个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中心,11个设区市级和省级直属樟树市级网络中心,44个县级局网络中心。省局在“十一五”构建药品“两网”工程(药品供应网络、药品监管网络)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基本编织了一张覆盖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少数餐饮消费单位的远程监控网络,做到了来源可追溯、图像即时更新、数据即时调用,实现了无时差、无盲点监管。
(五)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日渐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先后修订完善了《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江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江西省药品生产及特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手册》等。应急行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两批共44个县(市、区)76个街道、585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的规范化建设,部署了第三批26个县(市、区)24个街道、372个乡镇协管站的标准化建设。基层单位应急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了44个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仪器装备配备,启动了26个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
(六)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和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得到提升。把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摆上突出地位,重点改善省、设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仪器装备水平,全面提升我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为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配备了一批高精尖大型仪器设备,锻炼培养了一批技术精通、能力较强的检验力量和队伍,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我省继续强化基层的快速检测能力,为省、市、县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机构配备了一批餐饮食品执法、检验仪器和耗材。
“十三五”更上台阶
展望未来,江西省力争到“十三五”末,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医药产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系更加健全。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体系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构建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体系。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完善食品药品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农业发展采用协作式供应链,提升食品安全。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
(三)基础设施、技术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明显改善,基层快速检测能力、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进步一提升,稽查打假、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满意率稳定提高。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提高。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效。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