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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天津:完善八大体系 力争食药安全总体稳定在全国较高水平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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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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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基本建立全程覆盖监管体系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制度,有序开展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基本建立了覆盖食品从生产到消费、药品从研制到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总体向好,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一、建立了统一权威、系统完善的监管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市场监管三级机构实行统一垂直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得到扩充提升。做实市、16个区、219个街镇乡食安办,分别增设高规格专职食安办主任,藉此强化各级政府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的常态化机制,做到“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并实施三级绩效考核。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建成264个食品安全监管站,配置603名专兼职监管员,聘用了9932名协管员和3000余名志愿者,协管员和志愿者在实践中形成了“第四监管力量”,辅助承担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职责,为各级政府强化属地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二、形成了全程协同、防控严密的监管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各领域地方立法和规则标准,科学设定履行日常监管“两责”的内容、方式和标准,创新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监管干部量化管理考核制度,明晰了食品各环节监管标准和检查规范。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可追溯系统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覆盖重点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三、提升了全面覆盖、科学高效的监管能力。制定了加强基层监管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强力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按照机关与基层3:7比例配备基层力量,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制定专业化培训规划,举办46期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培训班,优先招录食品药品专业监管人才,将市、区卫生监督所划转的专业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建立国家、市、区三级抽检工作机制,整合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制定《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监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市财政累计投资3000万元为基层监管所配置执法装备。
        四、实施了严格规范、专业精准的监管措施。在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监督实施新版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统筹推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全程化监管,推行“四控、三关、双管”模式。出台政府规章,推进食品“三小”问题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程监管合作机制。推行食品和保健食品HACCP安全控制体系。推动实施跨省市第三方专家互查互评。放心食品药品民心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系列专项行动及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五”:完善八大体系  转变监管方式

        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起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一权威、全程覆盖、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监管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监管方式由传统粗放、政府监管为主向科学精细、社会共治转变,企业主体责任和公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在全国较高水平,社会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天津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一)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市、区和街镇乡三级监管机构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全面加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三级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按照“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四方监管责任科学明晰,统一权威、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的综合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和定型。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和监管制度建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标准的清理整合和制修订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标准体系更加成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统一、管用的法规规章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三)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对高风险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实现监测全覆盖。建成市、区两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建立完善市、区、街镇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构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及应急信息报告系统,分类完善食品药品应急检测实验室,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完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完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网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建成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全程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对各类主要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全覆盖。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制度规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各领域各环节质量监督抽检。
        (五)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全面落实政府和审批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市、区、街镇乡三级政府责任制,实行市对区、区对街镇乡、街镇乡对村居监控点三级考核模式;细化对区监管责任监督考核目录,依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明晰监管边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建成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推进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在街镇乡市场监管所建立快速检测室。以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区和街镇乡三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布局合理、全面覆盖、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三级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量化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改进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建立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制度,提升社会共治效能。企业和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显著提高,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八)完善综合保障体系。统筹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张网”、“一盘棋”。 建设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开发移动执法系统、药品注册品种信息管理系统、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系统、药品抽样信息共享数据库等重点应用系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库建设。改善系统基层基础设施,统一规范市场监管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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