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仍存三大问题 食品卫生工作亟待加强
我国食品卫生工作经过近50年的建设,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目前食品安全仍存在三大问题。其中,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成为当前突出的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
这是记者28日从全国卫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此外,我国食品安全还存有两大问题:一是微生物污染仍然是影响我国食品卫生和安全的最主要因素。致病微生物引发的食品污染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健康,控制细菌性污染仍然是目前解决食品污染问题的主要内容;二是种植、养殖等源头污染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农药兽药(尤其是抗生素、激素)和禁止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滥用和残留是造成食品源头污染的主要原因,瘦肉精造成的影响至今还未完全消除。
会议要求,全国卫生系统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精神,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卫生的六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转变职能,落实责任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二、规范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程序,规范发证行为。
三、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完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扩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的食品安全模式,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
四、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大对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的审查力度,从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提高门槛,把好入口关。
五、抓好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危险性评估。继续开展食品中化学、生物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与评价,扩大监测点,扩展监测项目,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库,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险性评估,提高对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
六、要继续做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抓好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
据会议介绍,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由近百个配套部门和地方法规,近500个食品卫生标准组成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一支10万人的卫生监督队伍和20万人的技术骨干,基本覆盖全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近些年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良好生产规范及危险分析关键控制点技术管理体系,完善了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积极开展了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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