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征集2017年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保护公众健康、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开征集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通知要求,立项建议应当符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有关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保障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重复,优先安排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产业发展亟须的标准。要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研成果向标准的转化。重点立项制定、修订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及检验方法;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以及进口尚未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标准;餐饮服务、现制现售、散装食品等相关标准;特殊食品相关标准;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立项建议报送截至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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