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消费谨防四大“陷阱”
据新华社南京3月15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省药品监督局通过对近年来假劣药品案情分析,提醒药品消费者提防四大“陷阱”。
一是发布虚假广告或故意篡改说明书的药品。篡改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和延伸适应症是虚假广告药品的共同特点。有的药品以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为手段,有的以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纪实或文学报道等形式,千方百计达到“证实”其疗效的目的。一些违法分子还将某些普通药品篡改名称后高价销售,以蒙骗患者谋取暴利。江苏省去年查处了一起“假冒复方半边莲抗肿瘤注射液案”。造假者擅自将清热解毒的“复方半边莲注射液”篡改为“复方半边莲抗肿瘤注射液”,并在其“说明书”中宣称能够治疗乳腺癌、淋巴癌、肝癌等多达14种癌症,又通过伪造物价部门的价格批件,将药价提高近100倍,欺骗坑害群众。
二是邮售药品。通过邮售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大多发生在农村。一些不法药贩通过广告发布药品信息,以“特效药”、治疗各类疑难杂症的虚假宣传诱骗群众上当。邮购地点以山东、河南等地最为突出,目前发现较多的是治疗风湿病、妇科病、皮肤病等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
三是流动摊点推销的药品。经常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礼堂、社区广场、企事业单位活动室等公众场所,以开展医疗保健知识宣传、赠送药品、保健品、免费体检为诱饵,推销假劣药品欺骗群众。
四是“添加成份”的中成药。一些不法分子擅自在中成药中添加化学药品或激素成分,如在一些静心安神类的中成药中添加西药镇静剂。这些假药,刚开始使用时可能觉得效果不错,但连续使用就会发现不但起不到治疗作用,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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