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体制黑洞”有多深
〔编者按〕 得个头疼脑热动辄就是上百元,一旦得个什么大病,就要成千上万往医院扔钱,医药费过高已成为百姓的一项主要负担。但普通百姓可能不知道,在医院里几十元、上百元的药品,药厂的实际出厂价只有医院销价的三折、二折甚至一折。老百姓的医药费很大一块流入一些不法商人和医务人员的口袋 里。这种怪现象的“病因”到底出在哪里?记者采写的这篇调查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和思考的视角。
“新华视点”记者以药商的身份,对医药购销中的种种怪现象进行明察暗访,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山西恒大制药有限公司的几名销售人员,他们向记者展示了这家企业为营销人员专门印制的“白皮书“,里面归纳总结了医药销售中的种种“规律”和“酸甜苦辣”。
一些医药销售人士自己都承认,药品销售是一个“肮脏的过程”。药品销售之黑,表面上是黑在部分医务人员“吃回扣”上,但其根本原因还是黑在体制上,是一种“体制黑洞”和“体制腐败”。
重复生产和虚高定价下的“体制怪圈”
“今天新产品,明天新产品。拿来一看,全是老产品,唯一变化的是名字。如此推陈出新,换来的是同类竞争品种无限增多。想想看,真正新产品有几个?”
----《白皮书》摘抄
我国药品生产缺少创新机制,大部分生产厂家生产的都是仿制药品,这使得我国药品生产领域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愈演愈烈。山西恒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络血宝注射液”,实际上就是“红花注射液”,目前国内生产这个品种的厂家至少数十家。这还是好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仅“环丙沙星”全国约有近千家药厂在生产,“左旋氧氟沙星”也有数百家企业在生产。福建省第二批全省药品招标中,仅“阿莫西林”报名竞标的企业就有83家,有一种“重组人的粒细胞集落因子”注射液,参与竞标的企业有66家。作为医药大国的美国仅有医药生产企业200多家,而我国则多达几千家。
药品的虚高定价更是到了“离谱”的程度。仍以山西恒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络血宝注射液”为例,物价部门给其定的零售价是每支14.5元,企业给经销商的实际供货价只有2.1元。不久前在成都举办的全国第50届药交会上,记者发现大部分参与交易的药品都能以“20扣率”(即以政府部门定价为基准打两折)左右的价格进货。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某医药集团生产的“澳来克”(加替沙星),国家计委定价138元,给经销商的供货价是“10扣率到20扣率之间”;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打出“脑蛋白--超低价招商”的招牌,推出的“赛尔素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规格:5ml×5)批发价37.39元,而经销商2.5元就可以进货。
[点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重复建设造成产品过剩加剧市场竞争,直接结果是价格走低。然而这种市场规律在医药行业不管用了,医院参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来核定自己的药价,谁的药定价高,谁的药“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越好卖。于是,厂家就拼命找物价部门将药品定价拉高,或者将药品规格和包装改一下换个名称将价格拉高。这样就形成了“重复生产----药价虚高----回扣”的怪圈,医药生产和销售陷入其中难以自拔。说到底,我国药品生产准入和定价体制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
“医药不分家”使“回扣”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今天抓,明天抓,就连小孩也知道回扣药,该要还要,一分不少,而且还在增加。”
“你开报告会,我搞联谊会;你专家讲座,我权威发布;你赞助学术,我支持公益。更别提所有的‘地下工作者‘,林林总总。‘蛇有蛇道,龟有龟路‘。”
----《白皮书》摘抄
山西恒大制药有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将医药代表形容为“地下工作者”,他向记者道出一肚子辛酸:医药代表就像过街老鼠一样,连卖保险的都不如。但月底了我们成了“老板”,到医院给医生发“工资“去。
这位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在吉林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附属人民医院,一位科室主任一天曾开出800支“络血宝“。在这家医院,开一支“络血宝“,医药代表给医生3元到3.5元,院长、药剂科主任、管采购的、药房入库的都要打点一下,负责电脑统计药方的也要打点,每一支药要给药剂科主任2块钱。
这种直接给回扣的方式,被中小型医药企业普遍采用,称为“显性回扣“。一些大的医药生产企业大都采取“隐性回扣“的方式,如赞助医生出国进行“学术交流“等。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许多大医院的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和医生的“出国交流“日程表都排不过来。
[点评]在现在医药不分家的体制下,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医生吃拿回扣,因为患者吃什么药打什么针,是医院和医生说了算。反对进行“医药分家”改革的人士认为:目前国家给医院的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医院“以药养医”的情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就是将医院药房分离出来,医生照样会开有回扣的药品。但他们忽视了一条基本的市场经济规律,只要患者有了药品消费上的选择权,市场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就可以将虚高的药价拉下来。至于其他问题,则可以通过配套改革措施来解决。尽快启动“医药分家”改革已成为专家和群众的共同呼声。
多头管理、“管办不分”使监督机制形式化
“物价局备案、招标、药事会、药房、大夫、商业公司、卫生局、工商局,免不了竞争对手还来份举报。各个摆平,花钱,花钱,再花钱。”
----《白皮书》摘抄
记者曾对福建省一家医院吃拿回扣的事件进行过曝光,来查处的部门涉及物价、工商、卫生、纪检监察等,但谁也没有查下去,最后不了了之。
药品从生产到流通整个过程中,多个部门参与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和经营的审批、检查,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定价,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市场流通中的不正当竞争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医务人员吃拿回扣,进入医院环节后,则主要由卫生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想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则要经过医保部门这一关。目前各地还普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设立了“药品招标委员会”。
卫生管理部门角色定位始终“说不清楚”。作为政府部门,其自然是“裁判员”,然而卫生管理部门又是医院经营的直接参与者,和医院的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卫生管理部门的一些干部和医药销售人员关系很密切。如群众反映,福建省卫生厅某职能部门一位副主任的妹妹就是福州市医药销售市场上最大的“医药穴头“(药品代理商)之一,控制着部分新特药的医院销售通道。
[点评]多头管理看似“婆婆”多,事实上容易造成职责不分,有利益的时候一哄而上,无利可图则不管不问。
在“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下,卫生主管部门事实上担当着医院“总院长”的角色,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其“自我改革”缺乏动力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卫生部门的不正之风,首先要改变这种“管办不分”的体制,让医院真正成为经济实体,通过对医院产权的多元化改造,让医院建立起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