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医疗机构情况实行备案

  • 作者:李拥军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3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平谷分局对辖区内24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电子备案制”。
    备案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执业许可证号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和药房主任姓名、特殊药品负责人姓名、使用特殊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品种、药房和药库面积、药品购进渠道等。备案制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医疗机构对药品供应单位进行考察,从购进环节确保药品质量,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据悉,今年上半年,平谷分局将完成全区248家农村卫生室基本情况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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