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局学习贯彻药品广告新法规成效明显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2014-09-06 07:14

    近期,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贯彻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分布标准》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执法人员广告监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分布标准》于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分布标准》纳入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了“新法规”的各项条款,对新增内容进行了讨论,进一步增强了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能力。
    二是管理相对人自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采取集中培训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了药品广告“新法规”的培训学习活动。在五县区先后组织了15期培训班,来自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200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发放培训学习材料2000余份。与24家药品批发企业、156家城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了《抵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倡议书》,使企业自觉抵制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三是广告监测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建立完善了药品广告监测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落实监测任务,定期对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和新闻媒体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及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监测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是广告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执法人员增加对电视广告的监测频次,发现保山电视台一、二、三频道发布的南参丸、清宫排毒丸、糖人贴、参鹿宝、东方明目贴、果茶抽油瘦、立清胶囊、乌参痛绝丸等九个广告,涉及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保山市隆阳区局针对零售药店和新闻媒体,及时组织开展了药品广告专项检查行动,对参与发布违法广告的零售药店,发出了违法药品广告告诫通知书,查封扣押了部分产品;对发布违法广告的电视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发布日期: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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