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强化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 作者:滁州市局
  •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2014-09-06 07:14

    为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今年年初,滁州市局专门开展了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该局在部分零售药店中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近日,滁州市局对半年来的药品回收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该局在回收点制作了相关的标语,宣传牌,要求各零售药店向群众宣传药品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利用“社会开放日”“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共同营造药品回收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回收点的管理。该局与设立回收点的零售药店签定了责任状,要求各回收点必须将回收箱放在醒目位置,对群众送交的过期药品不得拒收,不得私自非法处理回收的过期药品。
    三是加大对非法回收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该局将打击非法收购药品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重点打击并取缔现行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以及参与向药贩出售药品和回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各经营单位有违法销售过期失效药品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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