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推进药店药学服务

  • 作者:冯群英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6

增强技术力量 规范服务内容
——义乌推进药店药学服务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11月7日,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560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了药学服务知识培训。培训会上,该局有关负责人作了专题讲座,对药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药学服务的沟通与交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历的书写及药师特别提示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讲解。这是该局深入推进药店药学服务的一项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义乌市零售药店发展迅速,目前全市有零售药店337家。药店做好药学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健康咨询,对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尤为重要。为此,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工作。
    开展药学服务试点,全面推广试点经验。该局鼓励并支持浙江老百姓大药房、义乌市大德药房等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药品零售企业制订药学服务计划,并组织人员配合企业开展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讲授安全用药知识、建立居民用药信息档案、设立病人药历、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等形式,为群众提供药学服务,增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在此基础上,在全市药店中推广上述做法。
    提高药店准入门槛,增强药学技术力量。该局要求每家零售药店均须按规定配备驻店药师,药师从业资格须与药店经营范围一致。其中,单体药店须配备两名药师(其中一名为执业药师);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加盟药店、直营门店须配备两名药师(其中一名为中药师);其他药店须配备一名药师。
    统一药学服务规范,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近日,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了《义乌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试行)》,明确了药师上岗职责,并要求药师作出药学服务承诺,做好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工作。药店须按要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设立药师咨询台,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有条件的药店要设立病人药历。
    该局还统一采购了600本《药店药学服务知识问答》,发放给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师,提高药师合理用药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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