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 作者:刘靖 刘红莉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6

打造阳光政务树立监管新风
——商洛市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命名为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这是该局继2005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最佳主管局”和“市级文明单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政风行风评议第三名”之后获得的又一个荣誉。
    商洛市局始终把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工程。该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同时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为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一是完善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该局设立了政务接待室,由专人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一门式”受理。二是建立了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并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面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策咨询、举报电话服务等。三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监管重大事项;在《商洛日报》公布了该局局长、纪检组长和监察室办公及举报电话;在商洛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食品药品监管专题节目。四是在办公场所的重点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对食品药品的法规政策、行政许可等重点内容进行公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意见箱、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五是组织系统干部进店入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高效运行,该局对内也全面实行公开办事。他们重点围绕人、财、物、事、权五方面,不断拓宽范围、建立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力。一是人事管理公开: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9道程序公开选拔;在日常管理上,坚持工作报告、述职述廉和勤政廉政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在考核奖惩上,坚持公开述职检查、民主评议、综合评定,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考评结果,对工资调整、评选先进和涉及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等利益事项,坚持随时公开。二是财务管理公开:坚持经费支出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字、会计初核、领导审批制度,大额支出实行会议决定的会审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三是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班子和群众意见,并将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四是系统基建工程、大宗物品购置、资产处理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代表监督及全程参与。五是通过会议、文件、网站等渠道,及时通报群众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该局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广泛监督,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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