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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局加强对停产等四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管,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将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列为“不生产”、“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间歇性生产”和“产品不在境内销售(包括附赠)”等四类,专门印发了《关于对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管理的函》,进行重点管理。日前,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落实相应的监管方法。
该市共有不生产或连续停止生产3个月以上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家,除因产品研发未正式投入生产的19家企业外,因市场等原因而停产的企业有15家。
通过此次核查,不仅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到底数更清、情况更明,而且增强了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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