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深化药品抽验机制改革 监督沉底 项目“对症”
“药品抽验不得收费”的规定实施后,由于各级政府对药品抽验经费的保障一时还存在一些困难,一些地方和单位曾难以适应。有的坐等抽验经费,造成抽验工作停滞;有的简单地追求完成任务,抽验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抽验与打假脱节,抽验的监督效能低下。如何使有限的经费覆盖最广的范围,使药品抽验与药品打假工作紧密结合?从2003年开始,湖南开始实行药品抽验机制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他们在监管工作上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值得肯定。希望各地都能像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那样,在包括药品抽验在内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创新监管思路,不断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发展。
——编者按
据中国医药报湖南讯 为使药品抽验工作更好地为药品打假服务,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进一步深化药品抽验机制改革,决定将计划抽验任务由省药检所承担;监督抽验任务由市(州)药检所承担,检验项目根据药品打假的需要来确定,没有必要做全检的可不做全检。
近年来,为了使有限的抽验经费覆盖最广的抽验范围,使药品抽验与药品打假工作紧密结合,该局积极在药品抽验机制上进行创新,建立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和探索性抽验各有侧重的药品质量全方位监督机制,促进了药品抽验效能的提高。2004年,省、市两级药检所共完成检品20693批次,检验查出不合格药品2494批次,为药品行政监督提供了1691起案源线索;监督抽验的命中率显著提高,其中株洲市药检所监督抽验的命中率达46.6%;省药检所及7个市(州)药检所共完成25个品种53批次的探索性抽验,有1个品种的补充检验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技术复核确认,5个品种检验出违法掺有“优降糖”、“伟哥”成分的问题。
该局不满足于已有的工作成绩,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整合药检资源、节约抽验成本、提高抽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抽验机制。省药检所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优势,开展计划抽验,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库品种以及临床常用、使用量大、易出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抽验,评价和掌握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常用药品的质量水平;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司法鉴定检验,并出具假药鉴定报告书;发挥省药检所的“技术龙头”作用,加强对市(州)药检所的人才培训和技术指导。而各市(州)药检所虽然没有了计划抽验的任务,但监督抽验的检验工作任务加重了、要求更高了。
据悉,该局还将加强对全省药检工作的年度考核,以对抽验任务完成的质量、时效等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各药检所下一年度的抽验指标系数,从而确保各级药检所在节约抽验成本,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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