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惩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郭宇华报道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实行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以及重点围绕人事权、财务权、执法权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要在两年内建立健全个人推荐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署名推荐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财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车辆配备与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拨付经费使用、行政执法权使用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力争经过努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得到提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关、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得到维护,违纪违法发案率不断下降。
为确保全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取得实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把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除继续完善“96963药品监管服务热线”的功能、规范局长接待日制度外,该局还从行政相对人、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行业知名人士中聘请了15名特邀执法廉政监督员,与各市、县局聘请的执法廉政监督员一起形成了庞大网络,并赋予其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直接监督、就有关问题直接向省局反映、对调查处理工作实施监督乃至直接参加有关调查活动的权利,增强了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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