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农村医疗机构涉药行为日趋规范

  • 作者:褚利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37

    据中国医药报山西讯  前不久,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娄烦分局的执法人员深入农村,清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在一家曾被该分局处罚过的村卫生所,执法人员看到,这家卫生所严格将供货方资质证明存档备案,所有药品都能提供合法票据,并能够在购进验收记录中进行核对。该卫生所负责人高兴地告诉执法人员:“按照你们要求的这样进行管理,不仅使我把住了药品质量关,而且还能根据购进记录掌握每次的进货量,避免了以往进药的盲目性……” 
    据悉,近年来,娄烦分局把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探索“提示、记录、处罚”三管齐下的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分局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六必须”卡,提示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购进档案、药品效期台账、拆零药品专柜,必须按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保管药品,必须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等。药品监管人员还主动上门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义务培训,为规范农村医疗机构涉药行为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娄烦分局建立了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记录卡,将执法人员每次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记录在案,既便于当事人有的放矢地整改,也使执法人员明确了监管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对于违反规定的农村医疗机构,娄烦分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目前,娄烦分局辖区内农村医疗机构药械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发案率与2003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全县90%以上的农村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涉药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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