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局积极探索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福建省松溪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化妆品(简称“三品”)现象引起当地监管部门重视和公众关注。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健全完善保健食品监管四项机制上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实施有效的监管,规范了药店兼营“三品”行为,取得了成效。
一是在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机制方面。利用会议部署、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新闻宣传、开展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组织全县药品批发、配送企业、连锁店、单体店的负责人集中学习保健食品广告、注册管理办法、命名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兼营保健食品,严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保健食品、用品、化妆品宣传广告及其产品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存放、展销。以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全县13所中小学、102个行政村、6个社区服务站开展“三品”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保健品与药品的差异,提高广大群众鉴别真假保健食品能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参与宣传、人人参与监管、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信息监测机制方面。开展调查摸底、实时监测工作。采取口头问答、书面问卷、品种对质、相关法规释疑等方法,组织开展县城区内主营“三品”经营企业情况专项调查,重点是对业主的经营地址、资质执证照、经营范围、购销凭证、购销记录等方面作登记造册。药店调查的品种以保健食品的片剂、胶囊、口服液为主;保健用品店以连锁专卖店的磁化饮水机、磁疗服装制品、按摩用具为主;保健化妆品店以面膜用品、扶肤用品、乳胶乳膏产品为主。对各种违法保健品广告行为实行公告制,配合工商部门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在建立保健品经营企业(个人)经营备案制的同时,强化对临时经营、流动经营保健品业主的监管,实行“一个企业一个档案、一个品种一个样品留存”,以备实时监测,防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宣传、经营、使用保健食品行为。
三是在分工协作机制方面。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综合治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协作制度规定,实行定期召开保健食品监管联席会议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办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主要学习贯彻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和监管信息,总结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相关部门对属于其它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移交、共商解决监督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相关监管整治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综合运用。
四是在监管查处机制方面。加强对“三品”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规定兼营保健食品、用品、化妆品企业要按照“国食健字”、“卫食证字”、“卫消证字”、“卫健证字”、“卫妆准字”、“卫监健字”等七大系列产品进行全面自查、登记造册,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待查。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医院、乡镇村诊所兼营的“三品”实行规范化管理,即:对货源单位的资质进行备案,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推销员委托书、产品合格证等复印证件;实行专账专户管理,保存所购进产品的发票、票据、清单,并参照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实行产品购进验收制度,自行清理、设立专柜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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