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市场检查
宝鸡市
2007年9月21日,宝鸡市副市长刘桂芳带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内酒店、超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
刘桂芳要求各县区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工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和游客饮食安全放心。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部门要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生鲜食品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彻查隐患,对近期检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及时解决。三是分兵把口,密切协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食品店、小餐饮摊点等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快小餐饮餐具集中配送步伐,维护食品市场的安全。四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迅速介入,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五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
延安市
2007年9月18日,延安市副市长薛占海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物价局、商贸办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市区的集贸市场、食品超市、药品超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薛占海要求各有关食品药品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让群众买得舒心、用的放心。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节日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力求做到食品质量保证、数量充足、价格合理、群众满意,让全市人民用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西安市
近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旅游风景区及人群集中的大型广场、公园、超市和百货商场周边的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店内药品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药品质量是否有保障,是否有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整体情况良好,大部分药品零售企业都能做到规范经营,店面环境整洁,分类管理规范,能正确指导患者安全用药。但个别企业仍然存在药品无序堆放、处方药随意销售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予以警告,责令整改,以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节日期间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并索取相关的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购买了假劣药品,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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