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
据SFDA网站讯 为切实做好兴奋剂管理工作,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市场经营秩序,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体育竞赛环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物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四川省内生产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企业的监管;依法做好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的资格准入工作,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审批;加强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管理。
一是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要求,组织对全省提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进一步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经营行为。
二是切实加强全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有未经批准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经营企业是否经批准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验收、保管、入库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购进、销售是否按规定进行资质审查:零售企业是否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反兴奋剂条例》,提高对兴奋剂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反兴奋剂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在第一阶段集中治理过程中,对个别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别零售药店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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