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1

    据SFDA网站讯 2009年2月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应对新形势,提高办案能力。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市场等部门及省局、兰州市局稽查局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典型案例及办理情况,研讨人员对选送的8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阅读,从办案思路、案件定性、适用法律、自由裁量、问题跟踪等几个方面予以点评,分析存在的问题,肯定成功的经验,讨论出现新的违法形式,探讨应对的措施和法律适用。
    副局长丁永辉在研讨会上谈到,选择典型案例并进行研讨,主要目的是总结办案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对办案工作的认识和规律的把握,为全系统提供参考、指导和学习的范例,切实提高法规部门审理案件和稽查部门办理案件的能力。他强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思路,在办理本辖区行政违法案件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省市报告和通报案件案情,切实落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不放过”(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经过研讨,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办案程序,厘清了办案思路,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和法律适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适用的认识,明确了GSP规定中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与《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验明药品合格证明之间的区别,同时对案情表述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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