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完成2008年十件实事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2

    据SFDA网站讯 2008年初,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十件实事。一年来,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十件实事已全面完成。
    第一: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全省系统高度重视零售药店逐店实施GSP认证工作,年初出台相关文件部署实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实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与GSP认证管理的有机结合。截止2008年12月底,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应逐店认证数量为7411家,已完成5226家,逐店认证完成率为70.5%。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第二:及时披露食品药品重大案件和安全信息。省食安办制定了《2008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计划》,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白皮书。全省发布《药品质量公告》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期,“3.15”前后,向省内媒体集中通报了2007年全省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各地积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机制。积极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维护市场稳定。
    第三: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全年发布6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印制宣传资料、画报、知识手册,制作发放购物袋,举办大型对话节目,新闻媒体刊登热点问题解答,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四:加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全省11个市(州、林区)和80个县(市、区)成立了政府牵头的“三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1个县(市、区)政府将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工作纳入了当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56个县(市、区)政府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40个县(市、区)开展了将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试点。全省已开办4488个乡(镇)零售药店、2722个行政村零售药店,并有362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承担了对农村配送药品。全省91个含农村的县(市、区)、1113个乡镇、25286个行政村建立了监督网,共聘请协管员2320人,信息员25780名,责任网络覆盖100%的乡镇、100%的行政村;监督网络覆盖100%的乡镇、98.7%的行政村;流通网络覆盖100%的乡镇,96.6%的行政村。各地食品安全“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目前取得较好成效。
    第五:提高药品终端服务水平。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省共有35131个基层医疗机构,到2008年底,有13367个通过验收达到了“规范药房”的标准;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2008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全省共抽样334个品种800批次,异地交叉检验740批次,有力地配合、巩固了全省正在开展的医疗机构制剂的综合技术评审及文号清理成果;完成了新版药品GMP认证标准、兴奋剂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六:严厉打击虚假药品广告。一是严格审批。2008年共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2239个。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369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8期。三是从严惩治违法药品广告。下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对66个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四是推进广告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打造放心药品。注册环节:完成了全省6625个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工作。生产环节:积极开展药品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收回《药品GMP证书》4家;对全省17个市州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明察暗访;认真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3200家,出动执法人员28410人次,违法立案8件,查处办结2件,警告、责令改正103件;按时完成辖区内40家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限期整改72家,停产整顿企业50家。流通环节:开展药品储存条件、挂靠经营、药品广告、抗震救灾药品、兴奋剂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评价,不断向公众提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建议,广泛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1089例,同比增长134.99%。收集、评价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63例,较上年增长152例。收录药物滥用调查表近3万份。
    第八:完善“红黑榜”制度。建立失信企业约谈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召开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警示工作会,对失信企业进行通报警示。
    第九:坚持“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全省主流媒体统一公布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宣传推行对消费者“购买假药实行先行退付”制度。各市、州、县局受理“先行退付”,妥善处理诉求,取得良好效果。
    第十: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随州、黄冈、十堰、潜江等8市如期集中开展,回收数以吨计的过期药品并监督销毁。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