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署2009年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据SFDA网站讯 2009年2月20日,青海省召开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2009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
会议认为,2008年全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局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主线,通过各药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09年,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巩固和深化药品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从全过程强化药品的监管,建立健全确保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在监督实施药品GMP上有新举措,在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上有新突破,在药品再评价上有新进展,在特殊药品监管上有新成效。一是认真履行《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三是逐步实施非现场监管;四是坚持驻厂监督员制度;五是做好药品GMP再认证工作;六是进一步做好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及监管工作;七是深入开展药品生产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八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九是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晓峰就当前药品生产企业所面临的形势,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明确责任,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着眼长远,切实树立诚信自律意识。
会上,各药品生产企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省局同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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