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机制 实施全程监管<br>广西全力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 作者:许恒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43

    据中国医药报广西讯  特约记者许恒报道  前不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该意见站在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今后一段时期广西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建设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战略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相继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基本药物全程监管,为广西构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近来,为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职责,及时开展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状况调查摸底,制定了《广西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三年工作重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实施进度,同时把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纳入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卫生部门联合印发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为强化基本药物研制、生产、流通(配送)、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广西区局提出在生产环节务求做到“三个100%”,即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通过药品GMP认证;100%试行派驻监督员制度;100%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该局制定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年度计划,决定每年至少对全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进行一次抽验。同时要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信用档案。对涉嫌严重违反GMP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和有群众举报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消除高风险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安全隐患。在流通和使用环节,该局将启动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并要求全区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制度,主动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规定及时召回。
    据悉,广西区局正与卫生部门共同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解决执业药师严重匮乏问题,着力推进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该局还将严把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准入关,发挥换证、再认证工作的宏观调控作用,鼓励和推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配送资源,发展现代物流,引导构建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覆盖全区的基本药物配送网络,提高药品配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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