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疫苗质量监管
据SFDA网站讯 为有效预防疫苗流通、使用各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疫苗质量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疫苗监督管理责任。将疫苗质量监管作为2010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制定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疫苗质量监管责任,加大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对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凡检查发现疫苗低温贮存、冷藏运输等质量保障能力达不到规定的,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销、储运温度记录,未按要求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工作的企业,责令其暂停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或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经营资质。
三是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疫苗流通、储存运输及接种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对疫苗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罚,并按规定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并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四是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加大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力度,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求及时报告,对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要求必须在发生或发现的第一时间上报。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准确掌握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的流向、数量、跟踪接种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调查处理有关疫苗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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