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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br>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据SFDA网站讯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行为,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等文件精神,2010年5月10~14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臧友维率省检查组对长春、吉林两地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5家企业,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汇报,检查了生产车间、检验室等场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化妆品原料、生产全过程、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检查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经营。通过检查发现有的生产企业擅自更改包装标识,增加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的内容;有些企业GMP软件材料不规范,存在质管制度不健全,记录不完整的情况;个别企业生产条件需进一步整改和加强,以达到GMP要求;有的企业长期不生产不及时上报歇业。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通过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了群众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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