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
据SFDA网站讯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的管理使用。
此次专项检查目标是:全面调查了解甘肃省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在医疗机构的使用管理情况,摸清底数,推动医疗机构完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制氧符合标准,保障患者用氧安全。
专项检查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联合组织,统一安排,协调部署。检查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分为自查、整改、督查三个阶段实施。
自查阶段,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对使用分子筛设备作为集中供氧氧源的医疗机构逐一收集数据,对分子筛制氧设备购进安装、使用运转、维修保养、临床供氧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做到详尽了解。使用分子筛设备作为集中供氧氧源的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医疗机构自查表》所确定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和规范。在医疗机构自查基础上,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要做好问题整改及处理工作,对分子筛设备未注册的,按照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处理;对分子筛设备运转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测设备校准,确保分子筛制氧设备良好运转;经抽验产出气氧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医疗机构整改,确保产出氧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整改期间,医疗机构应停止使用相应分子筛设备。专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反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认真核对调查阶段填写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情况汇总表》和自查阶段填写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市州局检查记录表》。省局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市州专项检查情况实施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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