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与全省各州地市政府签订<br>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9

    据SFDA网站讯  2012年2月28日,在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的“2012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青海省政府与全省各州、地、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201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此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青海省政府还将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与食品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内省到乡(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青南地区乡到村(牧委会、社区)签订率达到98%,省内其他地区乡到村(牧委会、社区)签订率达到100%。并要求制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按照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书及重点工作安排,逐级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通过约谈、诫勉、集中培训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措施。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向监管部门备案等措施,加强对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环节的监督。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禁止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再次从事食品药品行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并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青海省政府与全省各地政府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施设建设经费投入,促进食品药品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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