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br>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据SFDA网站讯 2012年4月1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局文件要求和省局关于印发《2012年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各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该局要求,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全面检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两个一律”;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该局强调,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管档案,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学校予以表扬,对没有开展食堂自查的学校进行约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给予行政处罚。
该局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所在地餐饮安全监管、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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