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启动餐饮服务<br>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
据SFDA网站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印发了《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明确了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以及量化分级的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级公示、监督检查等要求,标志着山东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监督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评定动态等级,依据12个月的动态等级确定年度等级,并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张贴、悬挂或摆放统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二是按照“分步推进、分类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分阶段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
三是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网,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信用档案,并在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和监管信用网上及时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
四是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量化等级评定结果的合理使用,对量化等级较低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对年度等级优秀的单位优先推荐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
五是广泛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组织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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