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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统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据中国医药报河北讯 记者宋红霞 通讯员周玉红报道 为提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开展,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用于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据了解,新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包括75个执法文书和卷宗封面、卷内文件目录。该文书规范对现有文书进行全面整合,统一了文书式样、填写制作要求和行政处罚程序,使药品、医疗器械、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有了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
为充分发挥听证职能作用,该文书规范新增了11种听证文书。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强制行为,文书规范新增了涉及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4种文书。为规范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行政行为,文书规范新增了执法协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公告书、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等13种文书。
据了解,河北省局将向全省系统内部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而后在全省系统推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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