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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太原日报》报道 1月21日,山西省卫生工作会上发布消息,今年,山西省将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坚决取消其两年内参与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严厉打击行贿行为。
2012年,山西省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对4家违反规定的公司、企业给予不良记录通报、列入黑名单,对配送率不足60%的29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3年,山西省将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程,即对涉及基建、招投标、药品采购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将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建立主要领导分工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开展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建立诚信准入、诚信承诺、诚信评估调查和不良记录等制度,建立供应商公开透明监控系统。
点评: 近年来,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贪腐案件屡见报端,一方面反映了医药购销领域亟待规范;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相关监督惩处机制的缺失。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山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重在强化监督惩处机制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这说明,只有在违法违规风险和代价远远大于违法违规成本的情况下,才能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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