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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制定新规严管药店销售乳品
据《燕赵晚报》报道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的《河北省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药店应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过期、变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退市、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办法》规定:药店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应当设立符合储存条件的专门区域存放、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药店营业场所内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相关活动。
《办法》还对乳品购入和销售做了详细规定。
编辑点评:国家施行乳品进药店销售,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乳品的质量安全。相比于普通商店、超市,药店的管理无疑要规范很多,其在质量控制方面肯定会比一般的销售渠道更严格。但是,有了管理更加严格的销售渠道并不代表销售的乳品就一定合格,更不代表乳品的安全监管就到位了。要保证药店销售的乳品安全放心,关键还要看对乳品的生产、购进、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因此,河北省的这个规章制定得很及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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