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举措推进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工作
据CFDA网站讯 为切实推进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工作,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总局要求,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现已完成全市11个区县共3699家药品流通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以《药品电子监管指导意见》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使用手册》(零售药店客户端)为主要内容,拟定了《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项目培训方案》,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监管人员会使用,会讲解,为培训结束后指导试点药店开展电子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结合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实际,组织编写了《软件操作步骤》、《软件出现问题提交的模板》等资料,录制了培训视频,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帮扶。
二是严格执行实施标准。组织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标准和合同内容,逐一核对试点的分局设备交付数量、网络运行环境、系统培训使用、数据核注核销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验收,在每个区县抽取数家参加试点的零售药店进行抽验,98%以上符合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后,坚持每周督促企业开展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区县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加强检查回访。目前,在试点项目的11个区县3699家企业中,发放设备3665套,2280家零售药店开始了上传数据工作。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下发《加强零售药店电子监管设备管理工作通知》,要求试点药店保证设备仅用于药品电子监管,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要求区县分局按照实际收到设备数量记入国有资产账目,确保设备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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