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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出台有关意见整治“医闹”
据新华社讯 针对久治不愈的“医闹”歪风,昆明将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予以严厉打击。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局获悉,昆明市将下发领先全国的《昆明市关于解决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它明确了由昆明市委、市政府等多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医患纠纷分类处理、多部门分级响应的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医患纠纷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昆明市的医患纠纷呈明显上升态势,仅2007年,昆明市就发生各级各类医疗纠纷1393件次,其中群体性医患纠纷事件116起,涉嫌“医闹”事件28起。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需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争议,群体性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多部门响应的原则进行;不按规定时限采取措施或因措施不到位导致“医闹”的部门,将被问责。《意见》还明确了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中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患方八种情形将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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