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医疗器械市场巡查管理

  • 作者:丁启民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20

    据中国医药报安徽讯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日前,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合肥市医疗器械市场巡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市场巡查采取不提前告之的突击检查形式,对同一企业检查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对有处罚记录的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巡查人员现场填写《医疗器械市场巡查记录表》和《反馈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对不涉及处罚条款的一般问题采取限期整改的方式;二是对企业违法情节轻微、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巡查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现场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对已受到警告处罚、逾期不改的企业,由巡查人员作出笔录并收集必要的证据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三是对巡查中发现违法情节严重、不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移送稽查部门按一般处罚程序立案查处。巡查记录表和处罚材料存入企业监管档案,作为今后评定企业安全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医疗器械市场巡查结果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今年2月以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全市1300多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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