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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局要求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实现“三个到位”
为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进一步促进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要求企业实现“三个到位”。
会议听取了各驻厂监督组对企业近年来生产、质量情况的汇报以及目前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与企业共同分析了当前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驻厂监督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
会议要求,各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要实现“三个到位”。一是程序到位,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上岗,生产过程中检查程序、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必须符合要求,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放行。二是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符合文件制度的要求。三是应对到位,当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或质量问题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召回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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