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城区<br>分局联合开展大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据SFDA网站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药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最近,山西省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城区分局从保障群众用药(械)安全有效的高度出发,以省局体外诊断试剂调研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大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旨在规范大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此次专项检查采用“统筹安排、定向监管”的检查模式,成立四个检查组对24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同时采取三项措施,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督察组,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人员秉公办事、公正执法,廉洁从政。二是要求各检查组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检查的总结汇报、调研资料的汇总分析。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专项行动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从产品资质的合法性、储存条件的规范性、相关记录的完善性等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认真检查。对部分医院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药品养护不到位、管理档案不健全、药品分装不规范等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专项检查为期两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型医疗机构24家,其中市级医疗机构7家,县级医疗机构2家,厂矿职工医院3家,民营医院12家,责令7家医院限期整改。
专项检查除完成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情况调研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销售情况调研外,对规范辖区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今后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械监管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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