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三加一”模式探索医疗器械监管新机制

  • 作者:郑瓦金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24

    □福建省惠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瓦金 
    
    福建省惠安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多,监管难度大,为此,惠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项检查”三个检查加一个“片区监管”即“三加一”模式对医疗器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管,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走出了一条适合基层医疗器械监管的新路子。 
    
    一是现场检查现场做,体现一个“深”字。对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对一次性输注液器、角膜接触镜、骨科内固定材料、植入介入材料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全过程可追溯、不良事件报告情况;对温热理疗类产品侧重检查企业现场宣传是否真实。 
    
    二是书面检查书面做,把握一个“实”字。对风险较小的一类和“七类十三种”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执行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提供所经营品种目录、产品注册证、质量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产品质量追踪和售后服务记录。 
    
    三是专项检查专项做,抓住一个“细”字。重点监测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是否违法刊播医疗器械广告;配合医用氧专项检查,对医用氧生产设备进行再验证,实时检测医用氧纯度是否符合要求。 
    
    四是与片区监管相结合,突出一个“严”字。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2010年共查处涉械案件12个,罚没款总金额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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