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政府多项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党委政府制定多项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民生工程来抓。州政府每年年初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当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动州直各级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伊犁州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0~2012年信息化建设规划》等文件。2011年,又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并作为“民生建设年”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与县市政府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着力强化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构建覆盖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州直聘任了覆盖到县、乡、村、街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002人,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及群众监督网;建立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联动、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
三是突出重点,着力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以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立州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适时组织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定期督查、定期报告制度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切实运用“双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调研、抽检和评估。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实施整治绩效评价,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高度重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对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实战能力。每年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为顺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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