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12天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职业学校、各中学、幼儿园食堂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的目标是: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餐饮服务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整治的重点任务:一是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二是严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三是严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是严查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五是严查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制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建立台帐的情况,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尤其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采购使用情况的检查;六是严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执行食品粗加工、切配操作安全规范情况;七是严查食品的冷藏设备、加工设备、消毒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八是严查是否建立餐饮样品留样管理制度,餐饮样品留样管理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九是是否建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述目标和任务,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城区职业学校、各中学、幼儿园提出了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学校、各中学、幼儿园(园长)校长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二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三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四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五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要求职业学校、各中学、幼儿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六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原料进货登记;七要坚决杜绝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不按要求进行公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对城区4所中学的38家承包食堂和3所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县第四中学的6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知识培训。检查发现,学校重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能基本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了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和行政立案调查处理。
检查组将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对每个学校食堂进行严格检查登记,专项工作结束后将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学校食堂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进行回头看跟踪检查行动,全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整治活动正在进行中。(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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