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为确保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使用安全有效,近日,贵州省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隐形眼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近期开展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加强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市场秩序。
专项检查主要针对以下七项内容:一是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行为;二是销售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行为;三是人员、资质情况;四是验配设备情况;五是经营场所区域划分和标识情况;六是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七是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中要求各区(县、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包括持有和未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无证经营的或有证但存在违法违规事实的,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按照检查方案,该局对火车站、花果园、东站等路段进行了巡查。重点抽查了12家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无证经营的,检查人员当场予以了取缔。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