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乌苏市 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了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防止“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新疆区乌苏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面禁止在辖区销售和使用散装食用油。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以来,该市针对食用油流通环节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开展了整治食用油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行为,禁止在超市、商店、市场等经营场所和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业单位销售和使用散装食用油。同时要求各食用油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使用和处置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流向记录。
通过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散装油,有效阻止了“地沟油”回流市场和餐馆,确保消费者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用油。
(胡明学)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