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对10种水产品实施市场准入 建产品标签

  • 作者:刁丕仁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2014-09-06 07:34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刁丕仁)从7月1日起,辽宁省大连市对鲍鱼、海参、海虾、扇贝、牙鲆鱼、杂色蛤、海带等10种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从此,这些水产品都要在“体检”合格后才可进入大连市场进行销售。 
    大连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后,凡是准入销售的水产品,都要建立产品标签,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生产者要向经销者,经销者要向消费者就生产、销售的水产品做出质量安全承诺保证。标签的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经销者)、产品名称、进货日期、产品规格和产品种类。养殖产品要标明养殖证号,捕捞产品要标明船名号。对可以包装的水产品,实行分级包装上市,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销者)名称,不能包装的要在柜台上挂牌,标明产地与生产者(经销者)名称。消费者如果在实行市场准入的定点市场买到不安全的水产品,可以及时拨打电话投诉追查。 
    大连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品集散地。全市有国家重点渔港30多处,有水产品初级批发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和水产品集贸市场近400个,年水产品集散量超过300万吨。该市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主要是检测水产品的重金属、有害元素、渔药残留、生物毒素等指标。此外,大连市还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网络,及时在网上公布水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检测结果,以保证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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