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保健食品须“保健”

  • 作者:唐夏
  • 来源:市场报
  • 2014-09-06 09:48

违规添加药物成分

部分保健食品须“保健”

    使用充满诱惑力的商品名和冒用他人的保健食品批号的手法只是在包装宣称上做文章,消费者在服用后如果发现没什么效果,自然就不会继续再买该产品。为了保住市场,扩大销量,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了更为隐蔽的误导手法——添加药物成分。 
    家住北京通州区的卫女士一直对自己的体重不满意,四五年的时间里,已经服用了多种宣称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但总觉得效果不够理想。今年3月份的时候,她听朋友介绍说丽姿减肥胶囊效果不错,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买了两盒,服用后感觉确实有效果,便开始坚持服用。可是到了上个月,突然看到了丽姿减肥胶囊被查处的消息,吓得她再也不敢吃了。卫女士表示:以前总是说,不信广告信疗效。没想到效果太明显的保健食品也可能有问题。 
    
    三类保健食品 
    
    添加药物情况突出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市场监测中心主任王珏介绍说,统计数据表明,有3类保健食品中违规添加药物成分的情况比较突出。首先是减肥产品,通常添加的药物有两种,西布曲明和酚酞,这些物质的副作用是停药之后体重反弹比较严重,并可能对肝肾有毒性。上个月被卫生部查处的丽姿减肥胶囊等5种产品就分别含有西布曲明和酚酞,这类保健食品宣传比较夸大。专家提醒,如果某些减肥类保健食品宣称“X天减肥X斤”等类似的效果宣传,消费者就应该提高警惕了。 
    
    其次是降糖产品,我国35岁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5.5%,降糖产品在人群中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正因为如此,该类产品也是添加药物成分的“大户”。目前降糖产品主要添加的药物成分是格列本脲和格列奇特,除此之外还有苯乙双胍、格列甲嗪等,它们都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品而非食品。卫生部曾经查处的唐新胶囊、唐宁胶囊等产品都不同程度地添加了格列本脲,突出表现是企业宣传其产品疗效明显、降糖速度快。 
    
    第三是增强性功能的产品,实际上国家规定的27种保健功能没有增强性功能这一项,一些保健功能本为提高免疫力、抗疲劳的产品却经常被企业宣传为有补肾壮阳的功效。卫生部曾经查处的必达春胶囊、帅克胶囊和金圣强身西洋参胶囊都不同程度添加了西地那非或西力士。专家提醒,如果在企业宣传中看到“X分钟见效,持续X分钟”等壮阳宣传的字眼,该产品很可能添加了西地那非或西力士。 
    
    违规添加药物 
    
    属欺诈行为 
    
    对于部分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指出,企业的这种做法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第二十三条规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成分后,未在其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标示其添加成分,违反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选购保健食品 
    
    不宜追求见效快
 
    
    王珏认为,之所以出现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的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方面是国内保健食品结构失衡,产品同质化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效果突出成为一些企业推崇的卖点,部分企业因此添加药物成分,突出产品的功效。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认识的偏差与不科学的诉求也促成了添加药物成分现象的发生。很多消费者自身健康状况有问题,他们对保健食品有功效的需求,希望服用后能够快速见效。实际上,保健食品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并没有明确的治疗作用,一般都要服用一段时间后才能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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