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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部门协作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本报讯 记者许恒报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意见,决定在全区建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协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通过提前介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涉案食品检验和鉴定及危害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案件咨询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共享通报和发布制度等7项制度来加强联动,并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法律监督、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食品中非法使用工业硫磺以及其他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果蔬保鲜剂、病死猪、走私冻品、非法网售食品、“问题豆芽”等犯罪行为。涉及的案件性质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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