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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1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听取专家、系统代表、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
与会代表肯定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的积极进步,对完善化妆品定义和分类制度、健全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管理、加强标签和功效宣称监管等提出了建议。代表们希望抓紧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相关规定的操作性,争取早日出台,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规支撑。总局将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按程序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来自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浙江工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有关专家,北京、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甘肃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表以及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中美商会、中欧商会、广东省日化商会、淘宝等协会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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