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信息化监管

  • 作者:程宾玲 潘会军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9-01 10:04

  本报讯  药品监管人员在办公室通过电脑登陆“鄂州市药品流通溯源平台”,全市4家药品批发企业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流向等情况就能一目了然。这是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鄂州市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力度,全市无一例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

  “终止妊娠药品是监管重点,我们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了信息化监管。”鄂州市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药品流通溯源监控系统中,该局对4家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逐个厂家、逐个品种、逐个批次的购进、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严控药品来源和流向。

  该局从采购、销售、库存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建立了一系列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如,该局规定购买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机构必须办理“购用卡”,实行备案管理,批发企业凭医疗机构的“购用卡”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在终止妊娠药品销售过程中,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凭医疗机构的银行支票结帐,严禁现金交易,通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流向的管理。该局还对企业销售信息系统进行了设置,对于没有申领“购用卡”的医疗机构,系统无法开票,不允许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同时,鄂州市局每月深入4家具有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现场对购进、库存和销售流向进行账物核对,及时掌握信息动态。该局还与计生部门联合,统一在全市各零售药店显著位置悬挂了“本店不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告知牌,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与全市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签订了承诺书,引导企业自律。

  该局还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每周对全市的互联网站进行一次在线监测,发现网站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5月以来,该局对全市5家可以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全市119家互联网备案单位开展了在线监测,对发现网站证书过期或不能正常登录的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近期,鄂州市局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排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75家、药品经营企业219家。该局规定:对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企业一律作为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曝光;一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的频次;一律取消“示范药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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