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叶事件启示:用良心做药

  • 作者:万顺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12-08 10:28

  1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标志着“银杏叶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银杏叶事件”处置具有标本意义。药品生产企业从“银杏叶事件”处置过程中学到了什么?笔者认为,药品生产企业要将“尚德守法”、用良心做药融入血液、深入骨髓。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撤销银杏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给予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一项项具体的处罚措施,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中央“四个最严”中的“最严厉的处罚”掷地有声。

  11月14日,中国制药工程年会上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共组织飞行检查42次,收回GMP证书11张,立案查处或责令召回9次;今年大幅度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由去年的80家增加到270家次。 

  以“银杏叶事件”为代表的药品检查正由事前监管转为事中监管、风险处置转为风险防控、宏观指挥转为微观参与,以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处置、围绕风险、公开透明为原则,以针对性、突击性、独立性、专业性、策略性、延展性、保密性、协作性的特点,彰显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中央“四个最严”的新思维和新举措。

  面对“四个最严”,个别药品生产企业乱了阵脚,热衷于参加某些应对飞行检查的培训班,寄希望于在技巧上能应付检查。然而,此次“银杏叶事件”的处置工作无疑给投机企业泼了一盆冷水。只有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

  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建设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机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将药品的质量作为讲诚信、定规章的重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自律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将员工诚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诚信、责任教育。

  另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GMP。要主动对自己生产的品种开展风险管控,及时综合分析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产品采取全生命周期质量和安全风险监测措施,不断提高管理药品风险的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自身的素质和信誉。只有咬定“药品质量安全”不放松,才能从容应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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